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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10千伏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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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申报的10千伏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申报的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228条和10千伏电力电缆线路17条保护区划定,经我局审核,拟同意以上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保护区范围的划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向县工信科技局反馈。
附件:1、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表
2、10千伏电缆线路保护区划定表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6日
文章来源:《科学与信息化》 网址: http://www.kxyxxhzz.cn/zonghexinwen/2020/0713/381.html